2017年12月27日 星期三

網絡中立是否中立?

網絡中立是否中立?

(刊於 AM730 - 20171227)


兩年前由前美國總統奧巴馬推動的開放互聯網指令(Open Internet Order),旨在希望互聯網服務供應商(ISP)在處理自家的服務和其他公司服務時,在網絡速度和品質上不可以存有差異,在規定下達至網絡中立(Net Neutrality)。但美國政府改朝換代之後,特朗普政府比較偏重商界,早前在美國共和黨佔大多數優勢的聯邦通訊委員會(FCC),五人小組便以3:2撤回了開放互聯網指令,以後美國的互聯網供應商便可以自由決定其他網站服務的速度。


其實多年來不只美國,世界各地的互聯網服務供應商都認為,網絡上兩成的用家佔用了八成頻寬,以往多數是指BT非法下載翻版軟件及影片,但近年來OTT服務大熱,包括了YouTubeFacebookInstagramNetflix等等佔用互聯網供應商頻寬的網站,而且情況越來越嚴重,正所謂「物極必反」,今次FCC的決定正好為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打了一場勝仗,預期大家在未來的日子,使用這些OTT服務時,未必會一如以往般暢順,收費服務(例如Netflix)亦可能需要調整費用。不過GoogleFacebookMicrosoftNetflix這些科技巨人已經聲言會上訴,且看看最後判決如何。到底網絡中立規定是否中立,有時真是見仁見智。

2017年12月20日 星期三

社交媒體會否摧毁世界?

社交媒體會否摧毁世界?

(刊於 AM730 - 20171220)


201412月中,即佔領中環清場後不久,我曾經在《am730》這個專欄寫了一篇《網絡社會的兩極化》的文章,嘗試解釋社交媒體如何令社會聲音兩極化,甚至撕裂整個社會,但當時社會氣氛仍然緊張,我相信不會有太多人在意,社交媒體在社會運動發揮甚麼效果,同時帶來甚麼副作用。

時隔3年,Facebook其中一位前副總裁帕里哈皮蒂亞(Chamath Palihapitiya)在一場史丹福大學演講上表示,對自己聯合創辦Facebook,令社會撕裂,感到很內疚,他認為這股巨大的網絡力量正改變社會,甚至摧毀世界。他所指的不只是Facebook,而是所有發布在社交媒體的假新聞及不同網絡推銷手法,令社會變得紛亂不堪。他說沒有良方妙法去解決目前的問題,唯有自己避免使用社交媒體,也禁止自己的子女使用。

不是想說甚麼「英雄所見略同」,但上述現象早幾年前已經逐漸出現。尤其世界各地進行不同的社會運動時,情況更加明顯,相信幾年後會更加嚴重。勸喻各位離開社交媒體?我相信大家只會「左耳入,右耳出」,既然無法避免,大家唯有明辨是非,並寄語各位一句:「認真你便輸了」。


(註:不過,後來帕里哈皮蒂亞在自己的Facebook說要收回自己的言論,說自己仍然愛Facebook,到底是良心發現,還是有外來壓力,就無從稽考了。)

2017年12月19日 星期二

香港是否需要監管虛擬貨幣?

香港是否需要監管虛擬貨幣?

(刊於 AM730 - 20171219)


除早前勒索軟件WannaCry收取比特幣作為贖金外,近期香港亦有多宗詐騙及勒索案,騙徒要求收取比特幣作為贖金,情況似乎愈來愈嚴重。由於比特幣的本質,就是難以追蹤交易源頭,所以除一般投資及炒賣外,比特幣及其他虛擬貨幣一向是犯罪分子用來交易的其中一種方法,例如販賣毒品和軍火等等。近期或因為虛擬貨幣價格上漲,加上媒體報道,而且利用電腦及手機平台買賣虛擬貨幣變得方便,因此吸引不法分子利用虛擬貨幣進行不法交易。

由於虛擬貨幣的本質,令它難以監管,所以我經常說需要監管相關交易平台。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種類繁多,甚至有很多平台不在香港境內,當然無法監管;但亦有部分設於香港境內,倘若香港政府願意正視,也可以立法監管。不過,大前提是,政府首先需要確定虛擬貨幣的地位,才可以進行監管,我相信這是香港政府及金管局,一直說要監管虛擬貨幣,卻只聞樓梯響,未有實際行動的原因之一。


有很多人認為,虛擬貨幣像互聯網一樣難以監管,但倘若香港有合法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,政府便可以要求交易平台繳付保證金,市民可以選擇受監管的平台交易。假如受監管的平台一旦發生事故,例如虛擬貨幣被盜,甚至整個平台倒閉,保證金制度便可以向受害者作出一定的賠償,情況就像去年發出的儲值支付工具牌照(SVF)一樣,亦需要繳付保證金作擔保。當然,如要選擇利用海外交易平台,除非用戶非常清楚了解平台背景,否則就像境外投資一樣,所有風險由自己承擔。

2017年12月13日 星期三

無人駕駛電動賽車

無人駕駛電動賽車

(刊於 AM730 - 20171213)


一連兩天的Formula E於上周末在香港中環海濱舉行,累積上一年的經驗,今年的秩序看來好得多,可惜賽道仍然非常短,畢竟是先天性問題,不知道日後能否解決。香港能夠舉辦電動方程式賽車,始終是多了一件城中盛事,看香港市民及遊客的反應,就知道是值得鼓勵舉辦的。

不過,今年除賽事編排有所不同外,還加插一項無人駕駛電動車DevBot的示範,這項示範去年因為種種技術故障而取消,今年終於可以成功表演。這輛無人駕駛電動跑車DevBot由一位外籍「女車手」駕駛,由於是無人駕駛,所以這位「女車手」全程都是雙手舉高,握着車頂的手柄,完成示範。雖然DevBot跑圈速度不及其他電動方程式快,但大家看着還是觸目驚心,非常佩服這位「女車手」的勇氣。


外地其實有舉辦無人駕駛的電動賽車比賽Roborace,今年2月在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舉行的電動車比賽,其中一個環節便是兩部無人駕駛的電動跑車作賽,賽事中一部無人駕駛電動跑車成功避過一頭意外進入賽道的小狗,另一部卻撞向彎角。希望明年在香港舉行的電動方程式賽車,可以親身見到無人駕駛的電動賽車比賽進行,看看究竟無人駕駛汽車的技術,到底發展到甚麼階段。

#MeToo打破沉默者

#MeToo打破沉默者

(刊於 AM730 - 20171212)


大家都喜愛於社交平台上載相片或短片,與大家分享快樂一刻,有時也可以吐吐苦水,宣洩一下情緒,其實並無不妥。當然在互動的世界,除了有人認同,同樣也會有人提出質疑,見怪不怪,網絡世界人人也是KOL,大家都會發表一番「偉論」,如果無傷大雅,通常都只會說說便算了。

但當一個年輕少女,拿着一張寫著#MeToo的白紙,細說自己被性侵犯,我相信是非常、非常的難堪,同時需要很大的勇氣。其實大家應該允以同情及支持,偏偏這個世界有很多「道德判官」,質疑她的動機,反問她為甚麼不去報警;甚至有專欄作家看似嬉笑怒罵地說自己小時候,也曾被老師摸面性侵犯,硬要將歪理說成真理,何解?一位女士(當然也可以是男士)被性侵犯,絕對不是一件光彩的事,選擇在網上說出來,就是要呼籲其他人當受到性侵犯時,要勇敢站出來指證侵害者。難道這麼簡單的道理,大家都不懂?


#MeToo浪潮發起人物The Silence Breaker「打破沉默者」獲選為美國《時代周刊》本年度風雲人物,總編輯Edward Felsenthal表示今次是他們數十年以來見過最快的社會轉變,這是因為有幾百位女士及男士,鼓起勇氣,講述自己被性侵犯的經過。一石激起千重浪,我相信會有更多人勇敢地站出來,讓社會以後更加關注性侵犯的問題。也希望有識之士,要憑着良知說話,而不是為了呃Like,無所不用其極,本人不敢苟同,亦不齒為伍。

2017年12月6日 星期三

SQ5是如何煉成的

SQ5是如何煉成的

(刊於 AM730 - 20171206)


8月才試駕完新Q5,當時覺得2.0 TFSI引擎,擁有252匹馬力加Quatrro恆久四驅系統,快跑已經游刃有餘。早前再獲Audi邀請試駕SQ5,心想除馬力加大之外,還有甚麼分別?SQ5的心臟是一台2,995cc V6 FSI Turbo引擎,馬力354hp(5,4006,400rpm),扭力為500Nm(1,3704,500rpm),由0100km/h5.4秒,不是超級跑車速度,但354匹馬力推動一部中型SUV,一踩油馬力洶湧而來,推背的感覺,跟開跑車是兩回事。

SQ5設備豪華,車廂非常安靜,但高速行車時傳來V6引擎的聲音,很久沒有享受過,試車的時候有大部分時間,我都是關上音響,靜靜地聆聽這一套「V6交響樂」,愛車之人應該會有共鳴。在金鐘開往數碼港,沿士美菲路大斜路踩油直上,完全不費吹灰之力,是意料中事。其實駕駛SQ5時,看到旁邊的車主看着這墨綠色的SUV,那種氣勢已經是與眾不同。


早前奧迪香港推出全新升級服務「Audi on demand」流動租駕體驗服務,可以透過網上預訂及多個取車點,為駕駛者提供靈活彈性的服務,而且還有一系列奧迪獨家型號供選擇,租賃期由1小時至28日不等,更包含無限燃油及哩數、清潔、保險、24小時路面緊急支援及客戶服務,確保各車主享受無憂旅程。

2017年12月5日 星期二

共享汽車的一線曙光

共享汽車的一線曙光

(刊於 AM730 - 2017125)


共享汽車引入香港已三年多,可惜種種原因,仍然未能合法經營,其實除Uber外,內地企業「滴滴出行」亦希望於香港推出類似服務,所以共享汽車的問題已經不只是Uber的問題。消委會上周發新聞稿指,的士服務質素是消費者長期關注的問題,去年本地交通投訴個案中,涉及的士的投訴佔46.6%,但的士只佔本地交通乘客人次約7.4%,的士服務質素參差,很大程度是因為沒有競爭對手,所以消委會建議循序漸進開放有關市場,引入網約私家車服務,回應社會需求。

消委會今次聰明地將本港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市場分為3類,包括有站頭市場、街道截車市場及預約市場等。各個大市場存在互相競爭,如能有效監管,便可改善服務質素,甚至改變消費者行為習慣。消委會亦建議政府,利用現在由運輸署發出的1,500個私家服務出租汽車許可證為起點,容許網約車加入服務,並以發牌制度分別規管網約車的平台、車輛及司機。


其實我非常贊成除的士服務質素要改善外,網約車亦要受監管,保障消費者權益。今次消委會行出這一步,對香港共享汽車的未來非常重要,希望政府能積極回應,不要令非常有潛質的經濟體,因種種官僚架構制度,導致最終無法引入香港,窒礙科技及經濟的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