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TT的世界
(刋於 AM730 - 2014年07月16日)
http://www.am730.com.hk/column-216951
多謝王維基先生及HKTV,令大家早前認識了三個英文生字 OTT(Over The Top),意指通過互聯網向用戶提供的各種應用服務,但服務供應商本身卻不是你所用的互聯網服務供應商(ISP)或流動通訊商。OTT服務其實範圍非常大,例如YouTube、Skype、WhatsApp、WeChat、Line、AppStore、互聯網電視(Hulu、Netflix、MyTV、CNTV、百視通),隨便也能數出一千幾百個例子。
本來互聯網供應商或流動通訊商,都是「安分守己」地賺取客戶的幾百元月費,提供數據服務,但令他們牙癢癢的是,這些OTT供應商,卻利用他們提供的數據服務,賺取了豐厚的服務或廣告費用。例如在世界盃期間,大家除了在電視觀看直播之外,當然也有很多人在互聯網上收看,網上電視其實吃掉了很多互聯網的數據流量,但廣告費卻大部分只是OTT供應商的囊中物,互聯網供應商或流動通訊商卻未必能分到多少。中移動今年4月公布首季業績,純利下跌了9.4%,矛頭直指OTT服務,光是SMS的收入也流失了不少,大家試想想上一次是何時發SMS,便可知OTT服務的威脅有多大。所以近日有流動通訊商更改數據收費模式,某程度上可能是回應這種現象,試圖令每戶平均收入(ARPU)回升,在商言商是無可厚非,要是客戶不滿意,除了調整自己的使用習慣之外,也可以另覓供應商,抗衡通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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