緊急警示系統
原文(刊於 AM730 - 2020年12月2日)
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早前發出通告,指出政府已委聘本地流動通信商設立緊急警示系統(Emergency Alert System),用以在極端天氣、嚴重的公共安全和衛生事故等緊急情況下,通過流動網絡向服務用戶發出「緊急警示系統訊息」,讓公眾得以迅速採取應變措施,或者盡快遠離危險地區。緊急警示系統採用區域廣播服務(Cell Broadcast)技術發放訊息,用戶可以透過兼容緊急警示系統的手機連接至本地流動網絡,接收緊急警示系統訊息。
兩年前颱風「山竹」襲港,導致全港交通大混亂,我曾在專欄指出,香港絕對有需要設立「緊急警示系統」,盡快通知市民有任何重大事故,避免不必要的混亂及危險。其實「緊急警示系統」並非甚麼新科技,多國早已經安裝此項系統,用作通知市民颱風、暴雨、地震甚至龍捲風來襲,好讓市民作好準備。
去年社會運動期間,警方曾多次要求各大流動電訊商向用戶發出短訊,告知維園將有遊行集會,但短訊由上午開始發出,卻有部分用戶直至晚上才收到有關信息。由於短訊是逐個發出的話,是需要多個小時才能完全消化,而且不論用戶是否身處香港,也可能收到相關短訊;反而身處香港的遊客,卻因為並非本港流動通信商用戶,便無法收到信息。
系統採用網絡廣播,除可以全香港發放同一訊息,讓市民可以在短時間內接收到。區域廣播更可將訊息局限在某一區域發放,如當新界北區水浸警告發出時,只須通知新界市民便可以了。加上網絡廣播會將訊息廣播到基站的所有用戶,因此身處香港的旅客也能接收得到,讓他們作出準備,遠離危險地方。新系統開始運作之後,以後不論颱風、暴雨警告或者其他天災人禍,政府都能通過此系統將訊息廣播給全港市民,快捷方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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