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利與專制
(刋於 AM730 - 2013年08月14日)
http://www.am730.com.hk/article.php?article=167857
上星期五,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(ITC)裁定三星侵犯了蘋果兩項流動電子設備專利,分別為耳機插入狀態的偵測技術,及觸控屏幕的手勢識別和操作技術,如果60日內沒有變數,三星一些較舊款的智能手機將無法在美國出售。心水清的讀者,應該還記得在6月時,ITC才剛裁定了蘋果的部分舊款的iPhone及iPad侵犯了三星與3G移動通信技術的一項專利,並對侵權的蘋果產品發出禁售令,但本月初,奧巴馬政府否定了ITC的裁決,理由是「必須考慮裁決對美國經濟中的競爭狀況及對美國消費者的影響」。
其實專利訴訟,勝敗乃兵家常事,如果認為鬥不過對方,大可如去年HTC跟蘋果一樣庭外和解,然後乖乖簽一個十年的專利授權契約,便可免去昂貴的訴訟費,及阻礙新產品推出,一舉兩得。但也可像三星一樣去「相信」美國的司法制度。奈何奧巴馬政府用了最愚蠢的方法去干預市場運作及司法獨立,為了保護本土公司(蘋果)而扭曲ITC裁決。三星已經就上周的裁決提出上訴,其實更可以向美國政府提出控訴,但在南韓與美國友好政治關係下,機會似乎不大。在崇尚自由貿易的美國,此舉無異是一大倒退,也令奧巴馬的國際形象蓋上了黑豬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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